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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司法部: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 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
 日前,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情况。司法部副部长刘炤表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科学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实施精准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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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情况。司法部副部长刘炤表示,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告知承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依法科学界定告知承诺失信行为,实施精准监管。
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目的是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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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以法律、法规、标准和契约为依据,以健全覆盖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和信用基础设施网络为基础,以信用信息合规应用和信用服务体系为支撑,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目的是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 指导意见的通知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要求,积极推动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全国范围内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平台体系初步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迅速发展,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仍存在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不够高、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多头监管与监管缺失并存等突出问题,亟待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强化监管。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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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63号)要求,积极推动整合分散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交易平台,全国范围内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平台体系初步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迅速发展,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和效益明显提高,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仍存在要素市场化配置程度不够高、公共服务供给不充分、多头监管与监管缺失并存等突出问题,亟待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机制、优化服务、强化监管。为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促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 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生态环境保护 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是落实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要求、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文件,2020年版《指导目录》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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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以下简称《指导目录》)是落实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要求、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文件,2020年版《指导目录》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经国务院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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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   (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六条:“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和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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